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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百三十一章 承宗敬上(第1/3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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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月二十八日。

辽阳城外,风尘仆仆的元帅军薄城而来。

刘承宗的进军速度看上去并不快,其实这是故意装出来的样子。

第一旅睡醒就跑了十里地,直到迫近辽阳二十里,确信城头能看见他们的军阵轮廓,这才慢悠悠地像辽阳老城逼近。

因为高应登发现辽阳是座巨城,规模上不比西安府城小,看上去就像趴在太子河沿岸的巨大怪物。

不过辽阳城的规模越大,刘承宗与高应登等将领心里就越稳。

根据早前审问所得的情报,城内仅有守军三千,这意味着只要攻城开始,这座城的城墙它就守不住。

一个垛口只能站一个人,就是天兵天将也守不住。

但大城有大城的妙处,就是城防工事更加完备,在攻城之前的准备工作会更加复杂。

刘承宗意在几日之内一鼓破城,因此并不急于让高应登冲上去做试探性攻击。

军队虽然走得慢,但在行进间能做的事情也更多。

刘狮子起手打出一张突突牌,放出了礼衙尚书张献忠。

“攻城要有人填城壕、修工事。”

他对张献忠道:“劳烦兄长跑一趟,带一旅副将李鸿嗣那个标营,去方圆五十里转转,多取情报少杀人,我另有用处。”

“大帅是要把他们带回去?”

“嗯。”

刘承宗点头没有多说,这也是钱士升带来的情报,东江军出身的三顺王,军队本身精通骑兵战术、又是水师出身,还在山东受过新军的炮兵训练,是难得的技术兵种。

只不过辽人安土重迁,这里是他们的家乡,想把他们带回陕西有一定难度。

让张献忠带兵去,就是要绝了俘虏的后路,把田地毁了村寨拆了,无处可去,只能被他带走才有条活路。

张献忠其实听了命令,内心多少有点迷糊。

他都忘了自己衙役捕快出身,率农民军转战千里陷城掠地的厮杀经历了。

咱是大元帅府的六衙尚书,被人冠以部堂的尊称,跟大明的礼部尚书谈笑风生,虽限于元帅府国情,说锦衣玉食还点勉强,但光宗耀祖那也是做到了。

他就寻思咱老张也不是啥天生杀人狂,大帅居然专门提醒咱少杀人,这说啥的话嘛,多少是有点瞧不起人了。

但是吧,张献忠带兵脱离大部队一出去,不到半个时辰,西营八大王的含金量就回来了。

那叫个快活。

“烧!”

平原上,张献忠撒开缰绳挥马鞭,任由战马肆意奔驰:“大帅要把人带回陕西,都不用回来了,给我传,践田地、拆门窗、堵井眼,带不走的给我烧!”

看得李鸿嗣眼皮直跳,这玩意儿就是咱大元帅府的礼衙尚书?

能出来发疯,是从头到脚每根寒毛都在欢呼雀跃啊。

不过他的军队,显然不反对这种命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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