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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在死鱼眼少年和短发女孩栖息的桥底、讨饭的街头、捞星星的小水坑里流过,转眼已经过了一个月。
宋语甜每隔几天,就会跑到山上找药草,捣碎之后敷在祝无哀的伤口上。
虽然以前从来没有什么交集,性格也很古怪,但她对祝无哀是真的好。
当祝无哀问她“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”的时候,她就会回答:“要不是我,你也不会弄断手脚,这是欠你的。”
她这话倒也没错。
祝无哀原以为自己的伤短时间之内是好不了的,毕竟,伤筋动骨一百天嘛。
出乎意料的是,过了一个月,手脚神奇地恢复了,手可以抬起来了,人也可以站起来走路了,只是不能长时间站立。
这天,祝无哀和宋语甜蹲在街边,不远处的包子铺飘来香味,两人一起抬头,深深吸了一口,不够,又深深吸了一口。
宋语甜擦擦嘴巴,“不行,越看越饿,不能一直淌口水,我要去找点吃的。”
说着,三步一蹦地跑走了。
祝无哀没事做,沿着街道走来走去,早点恢复,就可以早点回到欢糖镇了。
这座小镇叫做劫毕镇,隔这座镇最近的一个村庄,叫做螳臂村,那座村庄和好几个小村庄连在一起,穿过螳臂村,再走个三四天的路程,就到欢糖镇附近了。
祝无哀暗暗盘算,等过个三两天,他就启程回欢糖镇。
路过一处脏兮兮的水坑,祝无哀看见,一尾漂亮的金色鱼儿浮在水面上。
祝无哀以为这鱼死了,但它微微转动的眼珠子,证明它还活着。
祝无哀忽然想起了江雨眠,那个温柔善良的女孩看见这么漂亮的金鱼儿呆在臭水沟里,肯定会觉得鱼儿很难受。
他俯身捞起金鱼。
“呆在臭烘烘的水沟里一定很难受,我这就带你离开,去干净的小溪。”
祝无哀把金鱼放进干净的小溪,正准备离开,却看见一个奇怪的老头走了过来,捞起祝无哀刚刚放进小溪里的小金鱼。
这老头扛着一把破锄头,赤着上身,背着一大捆荆棘,刺得后背鲜血淋漓,却面无表情,好像感受不到疼痛。
“种鱼喽~”
身负荆棘的怪老头来到一片空地上,用锄头挖了一个坑,把金鱼放进坑里。
“‘农民伯伯把玉米种在地里,到了秋天,收了很多玉米。农民伯伯把花生种在地里,到了秋天,花生也熟了,小猫看见了,就把小鱼种在地里’[1],它想,到了秋天,一定可以结出好多美味的小鱼儿。
“秋天到了,小猫跑去地里一看,哇,地里长出了一棵结满了鱼儿的大树,这下子,整个冬天都不愁吃穿啦!”
“咻~”
一颗石子破空而来。
砸在怪老头的额头上。
怪老头看向祝无哀,怒道:“小批娃儿,为什么扔石头打我?”
祝无哀道:“种鱼得鱼这种事情连小孩子都知道是不可能的,你这么大的岁数了,怎么比小孩子还要天真呢?”
“天真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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